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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双一流·我为群众办实事】仅6天!九原区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作者:乌仁斯琴  发布时间:2023-05-26 09:43: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九原区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执结到位16000余元赔偿费,该案从立案到执结用时6天,及时帮务工受伤的劳动者讨回赔偿款,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1年4月,被告包头市某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将该公司院内车棚承包给被告张某某,被告张某某雇佣原告李某从事车棚搭建工作,因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未提供安全设施,亦未能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原告李某在工作中摔落受伤。后原告诉至法院,本院判决被告张某某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6000余元,被告包头市某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赔偿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一直未履行,原告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的账户有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同时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释明法理,希望对方换位思考,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将本案执行款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当场以转账的方式给付申请人,案件得以执行完毕,并于当天解除对被执行企业账户的冻结,使被执行企业得以快速恢复生产经营。

该案用时仅6天,九原区法院执行局以高效的执行成效,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执行措施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保障了其正常的生产经营,不断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郭宇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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