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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5-10 17:05:37 打印 字号: | |

九原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持续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策部署,抓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工作。我院始终坚持认真研读最高院《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于2018年制定了《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基层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近两年持续严格落实各项基层党组织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主体职责

我院始终结合本院队伍建设、审判实践、文化建设的工作实际,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审判质效的提高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用党建工作统领和引领法院工作全局, 年初,我院及时修订和完善党建工作计划,确定院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总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所属支部履行分管责任,树牢党建主业意识,坚持统筹谋划、深研细抓、组织推动、指导引领,将党建工作与我院的审判执行等中心工作一同部署落实、一同检查考核,使党建工作由“软指标”变成“硬任务”,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扎扎实实把党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在理论学习、交流讨论、讲授党课、谈心谈话、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环节,以领导班子为引领,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全力做好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

二、扎实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我院开展的政法队伍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以参加上级组织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积极参与区委政法委举办的政治学习培训班;扎实开展自学,年初组织支部制定党员学习计划,每月根据上级要求和时事变化修订计划内容,做到每周自学一次;邀请市委党校讲师开设专题讲座;组织“支部书记开讲啦”系列活动;确保以政治理论学习为先导,时刻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政治责任,大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突出学习效果。

三、贯彻组织路线,扎实开展工作

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开展“五化协同、大抓基层”,深入推进“最强党支部”建设,要求党总支下设的五个党支部全部参与“最强党支部”创建,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等制度,各支部按要求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按规定次数召开支委会,内容丰富、主题扎实,严肃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及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每次会议均有完整详细的材料记录,以便日后回顾整改。积极开展主题党日,先后开展了“五四青年节 老党员这样说”、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红色故事汇、“书记开讲啦”等活动;认真制定支部工作目标,把支部工作目标与中心工作目标相统筹,制定党员履责事项,把党员履责与承诺践诺相统筹,规定了每个党员都要履行的基础事项和先锋事项。2020年,党总支向各支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支部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2020年党支部工作考评细则》,严格按照指标细则对党支部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树立清廉正气,狠抓作风建设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素质提升”活动及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成立多个督导组对工作作风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改进法院工作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司法机关。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中,建立健全廉政警示教育、监督管理、执纪问责的党风廉政制度和机制;运用预警、警示教育、督查、约谈、通报等多种形式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责主业,出台《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干警八小时业外活动的规定》,从严要求干警业外活动。


 
责任编辑:于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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