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九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刘某、王某、黄某诉被告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第三人包头市某医院工伤保险资格认定一案,该案由行政庭庭长郭俊担任审判长,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新亮出庭应诉。
原告三人是王某的近亲属,王某是包头市某医院的职业医生。某日,王某正在包头市某医院值班,其丈夫刘某突入其办公室将其殴打致死。原告三人认为王某的死亡构成工伤并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王某为非因公死亡,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原告三人不服该决定书,依法向九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九原区人民法院现已组成合议庭进行依法审理。
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李新亮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及时做好案情分析,提供答辩状和证据等应诉准备工作,遵守审判程序和法庭纪律,积极参与法庭质证、辩论、陈述等庭审活动。
整个庭审过程程序严格规范,不仅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更是通过负责人出庭应诉直接倾听原告的诉求和心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畅通的维权平台。
这虽是一起普通的行政诉讼案件,但却有着不平凡的意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是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更是对推进严格文明执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加大 ,将会使“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发声”的行政诉讼难题逐渐成为过去式,“官”民平等理念的践行,将会有效缓解诉讼中的对立情绪,实质性的解决行政争议,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进程。
九原区人民法院将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紧密结合实际,强化学用融合,从群众最关心的具体问题抓起,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诉讼诉前调解工作,促进行政诉讼“告官见官”常态化,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