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王某系个人承包商,与被告陕西某公司达成协议,由原告王某为被告承包的工程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被告尚欠原告王某工程款13700元,由于被告长期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原告王某出于无奈,便将被告陕西某公司诉至法院。
收到此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王某了解情况,经承办法官对案情的详细分析后,发现欠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承办法官迅速与被告取得联系,第一时间预定开庭时间。开庭前,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就此案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农民工面对拖欠工资的被告情绪激动,承办法官耐心安抚情绪,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陕西某公司承认拖欠工资并同意偿还,只是受疫情的影响,本次涉案工程项目后续工程款还未到位。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与双方耐心沟通,安抚双方情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被告陕西某公司主动支付了这笔款项,原告王某如愿得到了拖欠工程款,这起劳务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这一案件的成功调解既避免了劳资双方矛盾激化,又公正高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优化司法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九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紧扣教育整顿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的全过程。继续履职尽责,妥善解决好拖欠劳务工资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辖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