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委托拍卖转办表
( ) 字第 号
案 由 |
| ||||
拍卖物品 |
| ||||
拍卖标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
1、拍卖裁定书 2、拍卖裁定书送达通知书复印件(双方当事人) 3、评估报告书 4、评估报告书送达通知书复印件(双方当事人) | ||||
拍卖物品评 估 价 |
| ||||
拍卖底价 |
有无保留价: | ||||
申请执行人 |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
| ||
被执行人 |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电话 |
|
联系电话 |
| ||
委托部门 |
经办人 |
|
执行组 |
| |
部门 领导 意见 |
|
分管 院长 意见 |
| ||
注:委托单位办案人应在拍卖五日前将拍卖的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及其他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