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工作部署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包九原法党(2012)5号
  发布时间:2012-09-04 11:40:2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优化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公正执法、文明服务的法院人才队伍,推进我院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上级法院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践行司法为民”为主题,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总体目标:弘扬新风正气,解决突出问题,提升队伍素质和机关形象,建设团结、务实、勤奋、廉洁的领导班子,建设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扎实、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核心价值观,以作风建设的成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主要任务:全面贯彻区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努力形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的思想作风,公平正义、高质高效、文明规范的审判作风,恪尽职守、司法为民、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有效监督、严谨有序的纪律作风,推动我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是坚持思想政治建院,树立大局意识。思想政治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之根本,要想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确实能够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官队伍,必须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法院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格局和目标中去思考、去谋划和部署,自觉服务发展工作大局。从思想上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这样才能确保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首先要增强学习意识。不断加强对广大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学习能力、执政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我院队伍思想现状,继续贯彻“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的方针,紧紧围绕“团结、和谐、进取,务实、开拓、创新”的院训精神,有计划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使主题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按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紧紧围绕法院工作主题和工作实际,不断巩固思想防线、坚定思想信念,更新执法观念。

    (一)学习制度化。要统一学习时间、统一学习内容、统一人员安排、统一督导要求,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实践,发挥好导向作用,统一干警的思想认识,切实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把学习精神落实到执法办案和具体的工作中来。

    (二)形式多样化。不断创新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开辟网上交流园地、开展庭审观摩、优质裁判文书、调解能手、岗位练兵、晋职续职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将学习作为提升专业素质和司法能力的重要方法和途径。

    (三)载体多元化。要通过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寄送法院工作动态、走访征求工作意见,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建立联系点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座谈交流活动,增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把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二是坚持审判作风强院,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审判作风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基础,作风既体现干警的修养,也反映法院的形象。当下,我们仍然要将狠抓审判执行工作作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增强质量效率意识,在提高司法能力上下功夫。

    (一)进一步突出审判管理工作效能,建立健全与审判质效指标体系相关的各项工作机制。根据新修订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将案件质量评估与审判绩效考核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严格监控从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认真落实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分析制度,加大违法及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

    (二)要积极开展司法作风检查。针对少数审判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存在举止不端庄、着装不标准、语言不规范、驾驭庭审能力不强等问题,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考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将司法作风检查监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要提高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效能。广大干警要切实增强效率意识,提高司法水平。同时,结合我区地域特点,继续推行《巡回审判制度》、《节假日预约立案开庭制度》、《执行、保全快速反应机制》、《司法救助制度》等工作,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不断创新能动司法方式,推动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三是坚持工作作风兴院,增强宗旨意识。案件质量是法院立院之本、公信之本、为民之本。法院工作的重心是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永怀亲民之心、勤办便民之事、常行利民之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群众观点教育”、“领导干部大接访”、“千名法官下基层”、“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为抓手,通过开展文明窗口建设、畅通“院长接待日”“院长信箱”民意沟通渠道,营造亲民平和的诉讼环境。坚持深入基层开庭,巡回审判的工作方式,提高做群众工作、贴近人民群众、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进一步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观念落实到我院工作的各个环节,牢牢把握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

    四是坚持纪律作风廉院,增强干警廉洁意识。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腐败是更为严重的腐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把纪律作风建设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警示教育“回头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与年终考核、目标绩效考核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操守,保持司法廉洁。一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深入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肩负起党组对全院廉政建设、部门领导对部门廉政建设的主题责任,使“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创新反腐廉洁教育载体和形式,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形成预防为先、监督为主的制度防线。二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约束业内外言行。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值班制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克服工作中纪律涣散、情绪浮躁、敷衍塞责、庸碌无为现象。切实提高广大干警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纪律意识、达到内练素质,外塑形象的目的。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阶段(20123--5月)

    在本阶段,通过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支部会议等形式,广泛发动全院干警积极参加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采用集中和自学等形式,组织本部门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全国高院院长会议、全国全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全区法院院长会议以及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重要文件和《人民法院审判理念读本》,要召开专门的研讨会,进一步加强干警对我院队伍建设及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阶段(20126月—7月)

    全院干警要针对部门、个人工作实际,对照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深入查摆自身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地突出问题。要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不足及差距。采取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评价和监督。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128月—10月)

    各部门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汇总,认真分析问题的性质和影响,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要逐项进行梳理,明确到人。政治处、监察室等部门要对全院的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211月—12月)

     对各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将各部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情况同部门、个人年终考核挂钩,对查摆问题不认真、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院决定成立队伍建设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小组:

    (一)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特木尔巴根任组长。

    (二)其他院领导刘枝瑞、马根署、高秀芳、王栋、贾祥、段敏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处主任段敏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向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向领导小组负责,扎实推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工作。

    2、健全机制,加强考核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目标管理、制度保证的工作机制,确保作风建设的有序、有效开展。进一步严格作风建设检查和考核工作,定期对各部门作风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工作的重要方面和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

    3、加强宣传、注重实效

    各部门要加强对作风建设的宣传报道,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监督我院的作风建设。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我院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的进展情况、取得的实效及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避免形式主义,扎实推动我院队伍作风建设纵深发展,真正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0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田晓东

联系我们

  •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九原街与莎木佳路交叉口西北侧
  • 电话:0472-7165429
  • 传真:0472-7147304
  • 邮编:014060